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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学院“无手机文明课堂”主题活动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  时间:2014-12-12  浏览:

海事学院“无手机文明课堂”主题活动实施细则(试行)

一、 试行时间:2014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六周至十九周

二、 宣传动员:第十五周

1. 宣传部出一张海报,张贴在隧道口宣传栏。

2. 网编部出一则新闻,微信、微博宣传,内容包括倡议书、活动主题、标语、实施细则、奖惩制度。

3. 12月8日在2014级新干事培训会议进行问卷调查及“吹风会”。

4. 分团委组织部在12月10日班长团支书交流会将活动方案向班长团支书传达,要求班级内开展“无手机文明课堂”为主题的主题班会和团组织生活。

5. 分团委要求12月团组织生活中,节目中体现“无手机课堂”这一主题。

6. 创建班级“无手机文明课堂”承诺书签名、制作横幅挂于校道。

7. 宣传动员工作要深入、到位,消除同学们的逆反心理,让同学们乐于接受。

三、 实施细则

(一)关于班级

1. 内容

1) 以班级为单位,上课前同学们自觉将手机调为静音或关机(不要调为震动)状态,统一放到手机休息角,建议由班级五人小组组成手机管家轮流负责保管工作,下课后再各自取回,课间可查看是否有来电,上课放回。

2) 考勤班长负责登记课上打电话、玩手机的同学,下课时将违纪登记表给科任老师签名,每周周五纪检部值班时间交到纪检部。(登记表由纪检部提供)

3) 各班使用一个精美的环保袋或折叠式的储物盒统一存放手机,方便指定的同学保管手机。存放的工具各班自由发挥,可充分发挥同学们的创意和审美。

4) 早读、晚修要求同第一条,但不用老师签名。

5) 纪检部早读、晚修检查增加检查违规使用手机一项。

6) 纪检部每周汇总一次违纪情况交由主席团,并上交给指导老师。

2. 奖惩制度

1) 十二月份团组织生活围绕“善用手机,聚焦课堂,倡导‘无手机’文明课堂”主题开展活动,内容积极,形式新颖的,组织部将对该班级团组织生活给予适当加分。

2) 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同学或对该活动不配合的班级予以说服、劝告。

3) 累计在课堂上或早读晚修时违规使用手机达3次按一次迟到处理,5次按一次旷课处理。经劝告无改正或态度恶劣等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院,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4) 违纪处理结果直接影响个人评优及奖、助、贷评定。

5) 违纪处理结果纳入党章结业考核及入党积极分子等评优评选。

6) 违纪情况纳入班级五四评优评定条件,违纪数占班级人数40%(含)以上的班级将取消“优秀团支部”和“优秀班级”评选资格。

7) 对违纪处理结果有异议者,应给予正当理由,理由合理者学院可酌情处理。

8) 对不配合工作,并威胁干部的个人或班级,将上报学院,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二)关于分团委学生会部门

1. 内容

1) 学生会干部应在班级中做好带头作用,积极推动该活动在班级里顺利开展。

2) 部长会议及部门例会开始前将手机调为静音或关机状态,放到指定地点。

3) 部长会议由主席监督,部门例会由部长监督。

4) 部门例会如有干部违规使用手机,由跟踪秘书进行登记,并将情况反映到主席团。

2. 奖惩办法

1) 对会上、课堂上或早读晚修时违规使用手机的干部或对该活动不配合的部门给予说服、警告、劝退。

2) 对不配合工作,并威胁跟踪秘书的干部或部门,主席团将采取相应措施,情节严重将劝退。

3) 累计在会议上、课堂上或早读晚修时违规使用手机达3次的干部,取消“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资格。

4) 对违规干部人数达部门人数40%(含)以上的部门,取消“优秀部门”的评选资格;达30%(含)以上的部门取消“标兵部门”的评选资格。(大一、大二干部分开计算比例、任一项比例达到规定值即适用该条)

5) 经劝告无改正或态度恶劣等情节严重的干部或部门将上报学院分团委,给予一定处分。

(三)关于党员发展与推优

1. 内容

1) 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章学员应在班级、学生会部门中做好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动该活动的顺利开展。

2) 党章上课或讨论会前,学员应将手机调为静音或关机状态,放在指定地点,由小组长或小组负责人看管。

3) 党章课或讨论会由小组长、小组负责人共同监督,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员予以登记,并上交党务部。

2. 惩罚办法

1) 对党课、讨论会、会议、课堂或早读晚修时违规使用手机的学员或对该活动不配合的小组以说服、劝告为主。

2) 对以上违规使用手机的学员,取消“优秀学员”评选资格;次数达3次及以上,将暂缓结业;达6次及以上,不予结业。

3) 对违规学员人数达小组人数30 %(含)以上的小组,取消小组评优资格。

4) 党务部在审核团支部推选的入党积极分子时将该项违纪情况作为考核条件。

5) 第2)、3)项由党务部具体落实。

3. 入党积极分子考核

1) 党小组在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中,将该项违纪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2) 党小组在预备党员民主评议的考核中,将该项违纪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4. 讲座、会议

各项讲座、会议的主、承办单位应积极配合该项活动开展,使“无手机‘文明’课堂”、“无手机‘文明’会议”蔚然成风。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海事学院分团委

2014年12月

海事学院信访电话:020-39476440;海事学院院长邮箱:gdcphsxy@gdc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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